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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 求助法律援助,感谢!

求助法律援助,感谢!
区域:惠州市     求助人:周强     电话:15338209062  
地址:马安镇新乐大道惠高中学侧门对面    求助时间:2016-02-24 14:11:36
目前我们遇到了一件很无助的事情,我们是湖南常德人,母亲是肢体二级残疾人,坐轮椅生活不能自理,我们2013年12月15日在马安新乐惠高中学附近租了一个档口,营业奶茶饮料和小吃,装修及购买设备共花费12万左右,由于对当地市场考查不周,生意一直未见起色,2015年9月新学期开始,我们打算转让档口,于9月25日向房东提出申请,但房东索要2万转让费,经多次协商付3000元茶水费,才答应与接手人重签租赁合同。但是9月30日与接手人签合同时,房东在合同里要求如果再转让的话,要支付转让费50%,所以这一条件致使转让未成功。据了解,转让行为是经营过程中很正常的商业行为,大部分经营者投资肯定要为自己留后路,所以此条件明显就是阻止转让。年前,我们打算回老家过年,再次与房东协商,能否看在我们连续亏损二年的情况下,顺利让我们春节后转让,协商的结果是合同内转让费没提了,但余下的三年禁止转让,如果提出转让,就要支付余下未满租期总额20%的违约金,仔细想来其实就是换汤不换药的伎俩。我母亲60多了,长期以来坐轮椅没有运动,高血压加糖尿病,近半年以来吃不好睡不安,春节期间本该是一家团圆的日子,但我们和家人只能分隔千里,母亲整日以泪洗面,操碎了心,所以恳请社会公益组织帮助,愿意出面协调,事情得以圆满解决,创造和谐社会!因为房东夫妻是公职人员,也许公益组织帮忙的话成功的希望大很多,最后感谢您的耐心和爱心!!!好人一生平安!!!谢谢!!!

备注:您可以尝试与惠州市司法局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总队 http://huizhou.zhiyuanyun.com/app/org/view.php?id=9014910 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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